人突然离世 网络遗产如何继承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4-12-05 10:21) 点击:276 |
人突然离世 网络遗产如何继承 案例:今年年初,一名英国老妪去世后,将遗产留给了两名儿子,但未告知后者iPad的苹果账户密码。而苹果公司则拒绝解锁,表示要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让两个儿子十分崩溃。 此外,国内27岁的女孩小张的一个朋友在事故中突然离去,她参与处理朋友留下的东西。但让她感到着急又无奈的是,无法找到朋友可能会留在网上的财产。 【数字账号:能否继承争议大】 QQ账号、微博账号、邮箱账号、微信账号……这些散落在网络社区上的数字信息,是否属于网络遗产?又能否继承? 几年前,一位丈夫突然离世的女士向腾 讯公司申请索回丈夫的QQ号,但遭到腾 讯公司拒绝。腾 讯客服向羊城晚报记者解释:“根据腾 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 讯所有。用户不能将QQ号码作为个人财产处置,也不属于法律上遗产继承的范畴。” 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支付宝账号,支付宝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支付宝的服务协议:“账号只有本人可以使用,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 但最近在美国的特拉华州,却通过了一部《数字访问与数字账号委托访问法》,准许在自然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接手被继承人的数字账户或数字资产。 然而资料却显示,即使在美国,处理数字遗产的相关规定也莫衷一是,有的州已经立法了;有的州还没立法;有的州允许继承;有的州则不允许继承。另外,谷歌、脸书、雅虎等网络公司也都有着他们自己的规定。 也正因此,美国“统一法律协会”最近起草了《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法案》,企图推进各州统一化的立法进程,允许遗产的执行者或管理者、信托人或法庭指定的负责人访问死者的数字资产。 专家点评: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平川认为:“(数字账号)这些应当归入个人信息,很难被定义为物权法上的个人财产。” 事实上,根据几年前已经发生的判例,提供服务的互联网企业并不认为这些数字信息的所有权归属用户。 【虚拟货币:退还或继承都不易】 如果说微博账号、邮箱账号不能继承,那么Q币、Q点、比特币等用真金白银换来的虚拟货币,又是否能继承? 羊城晚报记者就此咨询某大型游戏公司时,该公司人士态度暧昧,其给予羊城晚报记者的回应是:“目前,对于虚拟财产的继承尚无统一规范。公司会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但羊城晚报记者发现,现实是一旦购买了该公司的点卡,就无法退还。 类似情况在许多发行虚拟货币的互联网企业之中相当普遍。目前,绝大多数游戏公司的点卡都无法退还。言下之意,也意味着无法被继承。 目前,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也相当模糊。在2009年文化部、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虚拟货币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其中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计划终止其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须提前60天予以公告。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 但其中并未对是否可以退还作出规定。 较为特殊的是比特币,根据央行的规定,私人之间可以进行比特币交易,但银行却不允许开展比特币业务。这意味着,比特币无法直接兑换成为人民币,也就是说无法退还。而至于是否可以继承,目前还存在不少争论。 专家点评:马平川认为,虚拟货币也属于个人财产,应当可以被继承。在7月份刊登于《人民日报》的一篇名为《专家建议修改继承法,比特币或将作为遗产》的报道中,北京的一位法官也表示:“实际上,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公司股权等新的财产形式,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作为遗产的,就应当可以继承。” 【第三方账户余额可继承】 不过,在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账户中的余额,还有在网上购买的理财产品以及在电商账户中的余额,能被继承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了。 支付宝相关人士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只要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手续,都可以依法继承。” 此外,根据财付通相关人士的表述,继承财付通账户的余额就与继承银行账号中的财产一样,有被继承人遗嘱的,需要提供遗嘱,以及公安机关开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至于余额宝账户资金和在网络上购买的基金或股票,也同样都属于公民的合法个人财产继承。根据相关的规定,只要向银行或基金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明,都可以实现过户继承。 专家点评:在律师看来,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实际上是“客户备付金”,虽然是存放在第三方账户中,但并不属于支付宝所有。马平川说:“客户的备付金是客户私人财产,继承是没有问题的。” 与之类似的是电商网站中的账户余额。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