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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伤人致使头部多处轻伤
晚上9点左右,两个人以买东西为名,进入店内,将我爸打伤,后来我爸喊了一声,两人逃跑,过了20分钟左右,两人再次用砖头将店面窗户玻璃砸碎,坐车逃跑!请问这属于什么案件?谢谢!
地区:甘肃-庆阳 分类:民事法律-人身损害 提问时间:2012-12-28 12:54:55
提问者:ASK1356670495mhs
 
滕泽强
滕泽强律师
甘肃 兰州
13099196305
如果你爸的伤为轻伤以下,为治安案件,轻伤以上为刑事案件
回答时间: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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