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滕泽强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一对一咨询
怎么认定新情况,新证据
怎么认定新情况,新证据我于今年五月底起诉离婚,但男方坚决不同意离,还委托了律师,之后六月二十号开庭,法院没判离婚,二十九号晚上,我被对方揪住头发,用脚踢,用凳子砸,凳子都断了,我报警之后,趁派出所和他谈话的机会从家里跑了出来,现借住在朋友家,请问我这属于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吗,我再次起诉判离得可能性有多大,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地区:甘肃-兰州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3-07-04 11:23:16
提问者:
 
温馨提示: 滕泽强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滕泽强律师,滕泽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滕泽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09919630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滕泽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兰州律师 | 兰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滕泽强律师主页,您是第10609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