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您好,律师!咨询一下,10年前我从我姑父手中以7.8万元买到一套40平米的房改房,当时签了简单的购房合同并承诺是100%产权房,等房产证一办下来就和我们办过户,产权过户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依据承担。至今到2013年5月房产证才办下来,但是其间我姑父于5年前去世,姑姑在世,谁知这个房产证办成了姑父儿子的名字,而且备注产权来源是房改房的继承与赠与,现在要给我们过户他们要付20%的所得税,对方肯定不承担,现在有没有好的办法在花钱少并且合理的前提下尽快办理过户,请指点!我们现在不办过户,等再过5年后过户,可以避这20%的所得税吗? |